医疗器械企业想要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都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 申请单位应当为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
2. 具有与申请从事辐射活动相适应的辐射安全与防护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必要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 具有符合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和场所;
4. 有健全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并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要求;
5. 有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6. 《放射诊疗许可证》(正本);
7. 放射工作人员考核合格登记表(副本);
8. 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9.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检查记录表;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号)及相关法规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有明确要求。同时,国家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设置了年度质量体系审核。其中,《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50号)规定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审核。这意味着,医疗器械企业在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时,必须要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设置质量体系审核的
辐射安全许可证,是指在经营和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时,需要向huanbaobumen申请领取的许可证。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经营和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必须在经营场所、设备和人员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在huanbaobumen的监督下开展活动。
在我国,放射源的生产、销售、运输和使用单位必须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只有取得了《射线装置安全许可证》的单位才能进行辐射活动。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2、具有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完整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