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许可证分为二类和三类,办理的时候也是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才能办理成功,那么在北京办理一类证,二类证和三类证有什么区别呢?办理的时候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一类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销售、运输、储存等活动的单位,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的单位,方可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1. 场所
1、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的场所,其中,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场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医疗机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100号)和《医疗机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基本标准》(卫生部令第120号)等相关规定。
2、具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的放射诊疗设备和医用辐射防护用品,以及必要的监测仪器、个人剂量仪等放射防护器材;
3、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放射源安全保管场所,以及必要的辐射事故应急设施和监测监控设备;
4、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机构对单位进行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
5、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场所、设施以及必要的监测手段;
6、有健全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
1. 放射工作场所和设备的检测
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设备检测的检测范围包括:X射线机、伽玛射线机、X射线机和 CT机等放射工作场所及其辐射防护设施。在进行检测时,应确保受检者和工作人员处于安全距离内。
1. 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所需材料
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书;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4、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文件目录清单;
5、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培训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简历以及任职文件;
6、主要设备及配套设施清单及效果验证报告;
7、辐射安全和防护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措施,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程序等内容;
8、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和培训考核计划;
9、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年度体检报告。